中國鍋爐與鍋爐水處理協會,簡稱“中國鍋爐協會”,原名中國鍋爐水處理協會,1994年12月26日獲民政部批準,1995年6月召開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第一屆理事會一次會議宣告成立,2017年12月11日獲民政部批準,正式更名為“中國鍋爐與鍋爐水處理協會”。協會是由從事鍋爐與鍋爐水(介)質處理工作的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監督管理、清洗設備制造及清洗服務(含工業設備清洗)等單位和個人自愿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社會團體,是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協會領導機構為理事會,第五屆會員代表大會于2020年8月12日在蘇州市召開,選舉產生了第五屆理事會暨監事會,理事會由172名理事組成,監事會由5名監事組成,現任理事會理事長為丘加友同志,監事會監事長為王建華同志。理事、監事成員均為全國從事鍋爐與水處理行業工作的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秘書處是其常設辦事機構,秘書長是王驕凌同志。
協會的宗旨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服務會員、服務行業、服務政府;規范行業自律;維護會員合法權益;推動技術進步,為全面實現“兩個一百年”目標做出應有貢獻。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協會的業務范圍:
(一)積極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本行業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等,引領行業健康發展;
(二)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和會員訴求,維護行業與會員的合法權益;
(三)參與本行業法律法規、宏觀調控和行業政策的研究與制定,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委托參與制訂修訂本行業標準、專業技術規范、行業許可條件等,并推動有關技術法規與標準的貫徹實施;
(四)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制定行規、行約及管理辦法,加強行業自律,規范行業行為;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開展鍋爐制造單位、鍋爐化學清洗單位、工業設備清洗單位能力及清洗單位安全作業能力等的評定工作,開展行業企業的產品注冊工作,推動行業誠信體系建設;
(五) 開展行業涉及的法律、政策、技術規范等管理咨詢服務;組織開展本行業技術研究、技術服務,包括提供系統試驗、設備展示,協調解決行業中的技術性爭議;承接行業相關的政府購買服務;
(六)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組織開展本行業技術競技、項目論證、成果鑒定等活動;經有關部門批準,開展鍋爐科學技術獎評定和相關評比活動,以推動科技創新,推廣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創新成果的應用轉化,助力安全生產,促進行業技術進步;
(七)根據政府有關部門授權,開展行業調查與統計分析工作,掌握國內外行業發展動態,提出本行業的發展規劃、技術政策和法規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發布行業信息;
(八) 受政府委托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組織、舉辦或與有關單位聯合舉辦本行業展覽會,組織會員單位參加本行業國際展覽;
(九)根據行業發展需要,組織開展行業相關的技術、技能、管理、法規、標準等培訓與教育工作;
(十)組織會員單位開展相互合作以及對外合作,指導、規范和監督會員的對外交流活動;
(十一)積極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及國際合作活動,拓展行業發展空間,促進行業技術進步;
(十二)承辦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委托的其他事項,開展行業的其它有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