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及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26號)精神,充分發揮國家級協會在科技評價中的獨立第三方作用,客觀判別鍋爐及相關行業領域科技成果質量和水平,促進科技水平提升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根據《中國鍋爐與鍋爐水處理協會科技成果鑒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將2024年度科技成果鑒定工作具體事宜說明如下:
一、鑒定范圍
科技成果鑒定的范圍為鍋爐相關領域的科技成果。
1.列入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計劃(以下簡稱科技計劃)內的理論研究成果,含基礎理論研究成果和應用理論研究成果;
2.單位或個人的具有新穎性、先進性和實用性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新材料、新設計、新設備等方面的科技成果;
3.推動行業決策科學化和管理現代化的軟科學研究成果。
二、鑒定條件
1.已完成科研項目合同或計劃任務書規定的任務,并達到所要求的技術性能指標;
2.成果歸屬權無爭議,完成單位和人員名次排列無異議;
3.技術資料齊全。
三、鑒定程序
1.委托方向協會秘書處提交《科技成果(項目)鑒定申請表》(見附件)和鑒定材料,提出成果鑒定需求;
2.協會秘書處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初審通過后,與委托方商討相關事項,并簽訂技術服務協議;
3.協會秘書處根據成果類別,遴選專家組建成果鑒定委員會,組織開展鑒定工作;
4.協會秘書處根據專家提出的鑒定意見和結論,出具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證書;
5.協會秘書處對完成鑒定的科技成果進行歸檔與管理,按約定的形式及途徑提供相關宣傳推廣服務。
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牛成潔
聯系電話:010-59068877
電子郵箱:cbwa_niuchengjie@163.com
附件:《中國鍋爐與鍋爐水處理協會科技成果(項目)鑒定申請表》
中國鍋爐與鍋爐水處理協會
2024年5月17日
【48】附件:《中國鍋爐與鍋爐水處理協會科技成果(項目)鑒定申請表》.docx